6月16日,2023年“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记者从贵州高院召开的新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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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2023年“贵州生态日”到来之际,记者从贵州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703件,审结4760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073件,审结891件,判处罪犯1739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惩治盗采矿产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兴义市法院审理的严某洋、严某虎非法开采鹅卵石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402件,审结1979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安龙县法院审理的杨某家诉贵州省安龙县某村民委员会、某村二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2228件,审结1890件。支持环境资源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雷山县法院审理的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诉剑河县某局不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受理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07件,审结637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4件。牢牢守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遵义中院审理的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某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清镇市法院审理的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诉贵阳市某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播州区法院审理的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诉铜仁市万山区林业局不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瑶
编辑 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