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支持秦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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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印发《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以下简称《财税措施》),从发挥财政组合式工具作用、深化“三项改革”、打造秦创原示范样板、聚焦西安“双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等10个方面提出36项支持秦创原建设、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措施。
据悉,本次出台的《财税措施》聚焦科技创新关键环节,具有“准”“实”“高”“足”“广”5个显著特征。
目标定位“准”。《财税措施》坚持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建设部署安排,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分析评估现有支持政策,对行之有效的加以系统集成;对接企业院所需求,有针对性地出台新政策,综合运用新老两方面政策全面支持秦创原建设。
改革举措“实”。《财税措施》明确提出要推动“三项改革”走深走实,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开展“先投后股”“以演代评”等支持方式改革,设立不低于2亿元高校成果转化奖补资金,通过综合奖补方式,优化因素设置,支持引导高校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效能,更有力支持秦创原建设。
政策标准“高”。《财税措施》立足追赶超越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明确政策补助标准,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标准从最高1000万元提高到最高2000万元,将陕西实验室支持标准从最高2000万元提高到最高5000万元。
政策工具“足”。《财税措施》充分利用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通过直接资助、以奖代补、债券支持、基金投入、政府采购、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实现“财政引导、基金撬动、税收激励、科技金融”等政策工具有机联动,更大范围发挥政策效能。
覆盖范围“广”。《财税措施》既涉及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创新的全链条,又涉及平台建设、人才团队、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等创新的全要素,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全要素的一站式政策服务。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聚焦秦创原建设需要,会同相关部门深入高校、企业、院所、市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进一步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项目绩效监控,确保各项政策落得住、接得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